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方法有两种,分别是直接计算法和间接计算法。
直接计算法下,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其中,收入总额包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取得的各项收入,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是指税法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收入,各项扣除包括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成本、费用、税金、损失等。
间接计算法下,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总额±纳税调整项目金额。其中,会计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会计核算中计算出的利润总额,纳税调整项目金额是指按照税法规定需要调整的项目金额,如税收滞纳金、罚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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