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营业执照的法人需要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具体流程如下:
1.准备变更申请材料:
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企业申请登记(备案)委托书(原件1份)。
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原件。
新任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法定代表人信息。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和全部副本(原件)。
变更法定代表人涉及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变动的需提交相关任免职文件(原件)。
1.向公司登记机关提出申请,提交上述材料。
2.审核通过后,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请注意,以上流程仅供参考,具体步骤可能因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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